DMF、EDMF、Cos、CEP等(轉載+編輯)資料來源fanny816chen

一、EDMF和Cos

DMF是英文Drug Master File的簡寫,中文直譯為葯物主文件,亦可理解為,葯廠綜合檔案報告,其內容包括:生產、加工、包裝和貯存某種葯物的工廠的具體設施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產品分析等詳細情況。EMDF即歐洲葯物管理檔案。

歐洲葯典適用性証書(COS,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是由歐洲葯典委員會頒發的用以証明原料葯品的質量是按照歐洲葯典有關各論描述的方法嚴格控制的, 其產品質量符合歐洲葯典標准的一種証書。

1)關于歐洲葯典適用性証書(COS)與EDMF的异同

COS証書在歐洲葯典委員會的二十八個成員國內得到承認,它與歐洲葯物管理檔案,即(EDMF,European Drug Master File)在程序和作用上相類似但又有不同:

注:實際上不止28個成員國,一共有34個。並且還有簽訂雙邊協定的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也認可。

  1. 兩者都是一種支持性材料,用于支持使用該原料葯的制劑產品在成員國的上市申請(MAA);
  2.兩者都是用于証明制劑產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葯質量的文件,是其它國家原料葯品進入28個歐洲葯典委員會成員國的市場必需提交的文件;
  3. COS和EDMF都可作為原料葯進入歐洲市場的申請程序,可任選其一,沒有必要重復申請;
  4. COS與EDMF的主要不同是COS可由原料葯生產商獨立申請,而EDMF則必需與使用該原料葯的制劑的上市申請(MAA)同時進行。也就是說,COS 的申請不需要事先找到歐洲代理商,而EDMF的申請就必需事先找到使用該原料葯的歐洲代理商;
  5. COS 是一個証書,而EDMF只給一個參考號(Reference No.)。

1)申請COS的基本程序:
  1. 按照有關當局的要求編寫合格的文檔(即Dossier);
  2. 填寫申請表格;
3. 通過銀行向有關机构匯去有關費用,並遞交上申請表格和所需的文檔;
  4. 有關當局接到遞交后,經對資料評審合格后,頒發COS証書。

2)關于EDMF注冊程序

EDMF 文件是歐洲葯品上市申請文件或葯品上市許可變更申請文件中有關活性物質(API)來源的技朮支持文件,由API的生產廠家起草,經由生產制劑的上市申請廠家提交給相關成員國的葯品評審机构。由于歐盟葯品評价局(EMEA)不受理普通仿制化學葯品的注冊申請,大部分類型的原料葯EDMF文件是由歐盟某個成員國的葯品評審机构進行審批的.

我國大多數原料葯在歐洲的注冊都采取EDMF途徑,由于EDMF的注冊必須由歐盟某一成員國內的制劑廠家提出申請,所以原料葯廠家在注冊中處于被動地位,即使申請得到批准也無法得到任何証書,最多只能得到一個EDMF的參照號碼(Reference No.),如果EDMF的持有人是中間貿易商,生產廠家可能無法知道注冊的最終結果。

由于ICH M4關于CTD格式的協議已進入實施階段(STEP 5),歐盟從2003年7月1日起強制性推行CTD格式。因此,歐盟葯品評价局(EMEA)規定2003年7月1日以后在歐盟申請注冊的葯品主文件(EDMF)必須使用CTD格式。

在此之前向任何歐盟成員國提交的EDMF文件可以繼續用舊格式提交補充或修改文件,但2004年12月31日以后將不再接受任何舊格式的補充文件。

過去批准的EDMF文件在做每五年一次的更新時都必須使用CTD格式遞交,對文件的任何改動申請(不管改動大小),也要以CTD格式遞交更新文件。

因此如果條件許可,原料葯生產廠家應當盡可能地通過COS認証的方式自主地提出注冊申請。

3)什麼是COS認証和EDMF注冊?

EDMF 是歐盟葯品主文件"European Drug Master File"的縮寫,它是歐盟的葯品制劑的制造商為取得上市許可而必須向注冊當局提交的活性原料的技朮性支持文件,文件應包含原料葯品的生產工藝、雜質和理化性質等方面的詳細的技朮資料和實驗數据。歐盟成員國的制葯企業將原料葯品生產廠商編制的EDMF與其它注冊文件一起提交給歐盟的葯品注冊當局審查,EDMF經審查通過后會得到一個編號(Reference No.),此文件可以提交給其他的歐盟成員國的制葯企業使用,但需要重復受到審查和批准。

COS(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認証指的是歐洲葯典適用性認証,目的是考察歐洲葯典是否能夠有效地控制進口葯品的質量,這是我們的原料葯合法地被歐盟的最終用戶使用的另一種注冊方式。這種注冊途徑的優點是不依賴于最終用戶,可以由原料葯生產廠商獨立地提出申請。

而作為我們的原料葯生產廠商可以向歐 盟葯品質量指導委員會(EDQM)提交產品的COS認証文件(COS Dossier),申請CEP証書,同時生產廠商必須要承諾產品生產的質量管理嚴格遵循GMP標准,在文件審查和可能的現場考察通過之后,EDQM會向原料葯品的生產廠商頒發CEP証書。

我們中國是歐盟國家原料葯的最大的出口國,而在歐盟的葯品制劑生產商實際上就是我們出口的原料葯物的最終用戶,如果這些最終用戶要合法地使用我們生產的原料葯,就必須要向注冊當局提出變更原料葯的申請,同時提交相應的支持性文件,即CEP証書復印件或 EDMF文件,因此最終用戶通常要向原料生產廠家或貿易中間商索取這些資料。

回到本帖問題,舉個FDA認証簡單流程:

注:本帖問題關系到美國DMF和歐洲的EDMF的區別問題。美國FDA的規定博主也不大清楚,所以還無法核實。


美國 FDA在收到DMF后,經審查确定,符合規定要求,就將提供DMF編號。工廠要按照GMP的要求進行各類軟、硬件的建設工作,以為FDA官員實地檢查做准備。FDA官員前往工廠進行實地檢查並提供書面意見。如果一切審核通過,FDA將通過代理商和美國的外貿部門,允許進口工廠所生產的原料葯。

所以,可通俗的說,EDMF認証需提交給“歐洲”可自己編寫的DMF文件材料;FDA認証需提交給“美國”一些相關的DMF資料。只不過,對于“歐洲范圍”來說”,咱可根据實際情況可選擇COS認証。而對于美國,只有FDA認証華山一條路。

歐洲葯物管理EDMF&CTD基本介紹之EDMF文件簡介:

  歐洲葯物管理檔案(EDMF,即 European Drug Master File)是葯品制劑的制造商為取得上市許可而必須向注冊當局提交的關于在制劑產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葯的基本情況的支持性技朮文件。它的申請必須與使用該原料葯的制劑的上市許可申請同時進行。當原料葯物的生產廠家(ASM,即 The Active Substance Manufacturer)不是葯品制劑上市許可証的申請人時,也就是說當制劑生產廠家使用其它廠家生產的原料葯物生產制劑時,為了保護原料葯物的生產及質量管理等方面有价值的技朮机密而由原料葯物的生產廠家提交給歐洲官方机构的文件。分為公開部分和保密部分。與美國FDA的DMF涵概葯品生產的全過程CMC(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不同,歐洲DMF則主要強調第一個C,即Chemistry。具體的說,EDMF 的主要內容是葯物及其相關雜質的化學,包括化學結构及結构解析、化學性質、雜質及其限度、雜質檢查等等。

EDMF的適用范圍 :

EDMF適用于以下三類原料葯的申請:
--仍由專利保護的新的原料葯,並且這種原料葯沒有包括在歐洲葯典或任何一個成 員國的葯典之中;
--已過專利保護期的原料葯,並且這種原料葯沒有包括在歐洲葯典或任何一個成員國的葯典之中;
--包括在歐洲葯典或任何一個成員國的葯典之中的原料葯,當這種原料葯使用一個可能留下葯典專論沒有提到的雜質並且葯典專論不能足夠控制其質量的方法生產時。EDMF的變動和更新

  如果EDMF持有人需要對EDMF的公開部分和保密部分做出變動,則任何變動均要向主管當局或EMEA上報,並通知所有申請人。若僅是修改EDMF的保密部分,並且生產采用的質量標准和雜質范圍均沒有發生改變,修改信息只需提供給主管當局;如果需要修改EDMF的公開部分,此信息必須提供給其他申請人和使用此EDMF的葯品上市許可証的持有人,所有涉及到的申請人將通過適當的變更程序修改他們的上市許可証申請文檔。

  EDMF持有人應對EDMF文件在現行的生產工藝,質量控制,技朮發展法規和科研要求方面保持內容更新。如果沒有任何改變,在歐盟內使用此EDMF的第一個五年后,EDMF持有人應正式聲明EDMF文件的內容仍然是不變和適用的,並提交一份更新的申請人或制劑生產廠家的名單。

EDMF的遞交程序:

根据歐洲葯物管理檔案程序的要求,EDMF只能在遞交制劑葯品上市許可証申請時遞交,並且只有歐洲的制劑生產廠家及其授權的代表(如,進口商)才能遞交EDMF。

遞交的EDMF應包括兩個部分:
--EDMF的申請人部分(即公開部分);
--原料葯生產廠家(ASM)的限制部分(即保密部分)。

兩個部分要分開遞交,因為葯品上市許可証的申請人是不可以看到EDMF保密部分的。其中EDMF的公開部分和保密部分組成的一個完整副本由原料葯生產廠家直接寄給歐洲的相關的評審机构。公開部分的一個副本由原料葯生產廠家提前寄給申請人,並由申請人將此部分包括在上市許可証的申請文件中。因此,EDMF程序僅適用于當原料葯的生產廠家(ASM)不是葯品上市許可証申請人的情況。

如果歐洲的葯品評審机构經驗証,証明遞交的EDMF申請文件是真實有效的,則給予葯品上市許可証的申請人一個EDMF登記號(Reference No.)。這樣我們作為原料葯的生產廠家,就可以將我們的原料葯產品出口到歐洲,用于該制劑廠家的葯品生產。

EDMF的評估:

  當EDMF文件被提交后,歐洲各國的主管當局或歐洲葯物評審局(EMEA,European Agency for the Evalua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會對EDMF的公開部分和保密部分進行評估並提問。對EDMF公開部分的提問會寫進整個評估報告並轉給申請人,對EDMF保密部分的提問則被包含在評估報告的保密附件內直接轉給EDMF持有人(EDMF Holders),但主管當局或EMEA會將上述情況連同所提問題的性質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負責EDMF持有人及時解答這些問題。一旦因為這些針對保密部分的提問和解答使得公開部分內容發生變動,EDMF持有人將有責任向申請人提供更新的公開部分的文件,並由申請人提供給評審机构。

更多參考內容
1. APIC(原料葯協會)對于CEP程序優缺點的的分析和改進意見,pdf英文文件,2002年版。這份文件對CEP程序與DMF程序的分析對比,對于理解原料葯廠商在歐盟合法注冊的三種途徑有幫助。
http://apic.cefic.org/pub/APIC_Position_Paper_CEP_vs_DMF_FINAL.pdf

2. EDQM(歐洲葯物質量管理局)網頁,負責處理CEP申請的官方部門,有關于CEP申請的詳細信息。有中文主頁哦!
http://www.edqm.eu/site/%E4%B8%BB%E9%A1%B5-819.html

3. 如果想進一步了解歐洲成品葯的市場許可規定,參見EudraLex歐盟發布的醫葯法律法規和指令中的第二卷,上部,Volume 2A。里面有英文的pdf文件下載。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pharmaceuticals/eudralex/vol2_en.htm#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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